上班时“公器私用”,用人单位可解约吗?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21-02-05 11:21

摘要: 用人单位对你的处理,关键是依据。如果依据充足,用人单位确实可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记者同志:


您好。我是一名编程人员,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算得上一名老员工。


前不久,有一家公司私下找我,请我为他们编程,解决一个实际问题。由于我所在的公司设备先进,我便把私活带入公司,利用工余时间编程。但这件事干了没多久,就被公司发现。公司认为我“公器私用”,符合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提出与我解约。


我认为,解约可以,但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我这个想法对不对?


虞洽庆


虞洽庆:


您好。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涉及几个方面,我们回答如下:


首先,虽然你利用工余时间,为其他公司编程,这样的做法看似无过错,但我们仍然要说,此做法不妥。一、利用公司设备,为他公司服务,这个做法确为“公器私用”,如果用人单位将此做法列入严重违纪行列,企业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和你的犯错程度予以处理,甚至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二、利用工余时间,有人认为,这时间属于个人休息时间,职工可以做“私活”。我们认为,这样的做法也不妥。因为这个时间段主要用于职工的工间休息,以补充体能等,而职工不休息反而私下劳作,有违设立这个时间段的本意。更为重要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规定职工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自己开设公司等,职工明知故犯,用人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当然,你的做法从道德层面上来说,虽然不对,可以谴责,但对你的处理,我们认为还是要依据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等。如果用人单位未将此情形列入规章制度,那么,用人单位直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就显得处理过重。如果用人单位虽然将该情形列入规章制度等,但只作一般处理,比如:教育、批评、警告等,而未将此情形上升为严重违纪,根据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也不得据此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不过,如果你屡教不改,旧病重犯,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你的累计程度和错误大小,加重处理力度。


因此,用人单位对你的处理,关键是依据。如果依据充足,用人单位确实可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责任编辑:李轶捷,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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