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形加班”不可取,是时候转换管理思维了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南方都市报,果冻 发布时间:2022-04-27 07:30

摘要: “巧干”比“苦干”更重要。

“84.7%的职场人在下班后,仍会关注工作相关信息,‘隐形加班’成困扰”“工作量过大,不加班无法完成;发生突发紧急事件成为职场人加班主因”“16.1%的职场人所在企业已出台禁止加班规定”……这是前程无忧近日发布的《职场人加班现状调查报告2022》披露的数据。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但比起法律规定的明面上的加班,《报告》指出,近六成受访者表示自身处于“灵活机动加班”机制中,他们工作时间与私人时间并不分明,在表面上看并没有高强度加班的模式下,被“隐形加班”困扰。


与待在办公室的加班相比,“隐形加班”危害更甚,也更难治理。首先,因手机和短信息等通讯手段的发达,劳动者的时间几乎可以24小时被占用,“随叫随到”的工作模式,除了造成身体乏惫,还会让时间的公私界限变得模糊,人的头上像是悬着一根看不见的牛绳,这会带来心理上的巨大压力。其次,“隐形加班”也会激发同事间的恶性竞争。下班以后,微信群里一旦讨论工作话题,同事回应了而你不回应,个别上司会认为你“装作看不见”,是“消极怠工”。这样的同侪压力会更让人只要一睁眼,就不得不关注手机里的各种工作群。最后,“隐形加班”到底属于“自愿加班”还是“非自愿加班”,存在灰色地带,员工若想维权,在法律上想要搜证、申诉,都比较困难。


从管理角度,管理者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无论是“加班”抑或“隐形加班”,用延长工作时间的办法来增加产出,长远来看对于企业并非好事。日本过去加班文化盛行,近年来一些日企文化大反转,花招百出催员工早下班。因为不少雇主发现,让员工提前回家照顾家庭,能降低员工(尤其女员工)流失率。而在企业内部,设法提升白天的工作效率,比无谓地比谁晚下班更有利于增加效益。这个道理很简单,员工会想,工资就那么多,既然叫我晚上加班,那我为什么不白天“摸鱼”,把“损失”补回来呢?


传统职场对于工作绩效的评价模式,基于“努力工作才能成功、才能脱颖而出”的假设之上。而新近的研究否定了这一点。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管理学教授莫滕·汉森曾经做过调查,发现工作成绩突出,一方面的确要看努力程度(以工作时间来衡量),另一方面,“巧干”比“苦干”更重要。具体来说,“巧干”意味着在别人加班加点的时候有勇气精简工作(给繁杂的事务排序,把最重要的工作列为优先级);比起完成岗位目标,更关注创造的价值等。


换句话说,在这个时代,“工作努力”已经不完全是一句恭维人的话了,苦干未必总能带来最好的结果,巧干才是关键。把员工24小时绑在手机上,上班下班都在跟员工斗智斗勇,只能说明一家企业的效率和管理都出了大问题。假如你是明智的管理者,不愿意自己的员工在工作时间上“拆东墙补西墙”,那么现在是时候转换管理思维,消除“隐形加班”了。

摄 像:林锦
责任编辑: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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