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发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已有119家上市公司有效实施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邵未来 发布时间:2020-05-30 15:54

摘要: 总体上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只有不到30%实施了股权激励,覆盖面还有待提高。

30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指导推动中央企业扩大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覆盖面,构建科学、规范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数量快速增长,目前已有53家中央企业控股的119家上市公司有效实施了股权激励,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总体上中央企业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只有不到30%实施了股权激励,覆盖面还有待提高。


国资委负责人介绍,在《指引》的制订过程中,对五方面股权激励实践经验进行了系统提炼,作为操作指引帮助企业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好这项工作。一是激励实施与绩效考核相同步,要求企业健全绩效考核体系,股权激励的实施要与公司业绩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相挂钩,考核目标要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价值创造水平,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授予数量与薪酬水平相关联,参照国际惯例及市场实践,统筹薪酬结构与薪酬水平,股权激励授予价值控制在薪酬总水平的40%以内,实现平稳规范起步,但对股权激励行权收益不再进行控制。三是激励方式与公司特点相匹配,指导上市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等特点,科学选择激励工具,并可以结合市场情况探索创新激励方式。四是行权安排与激励约束相统筹,引导企业分期实施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后至少锁定两年,解锁后在不低于三年内分批生效,体现长效激励约束。五是公司治理与管理提升相协同,推动企业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健全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等企业基础管理制度。


“实施过股权激励的A股央企,自股权激励方案实施以来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能够达到11.8%,保持持续稳定高速的增长。”怡安翰威特咨询全球合伙人、高管薪酬和公司治理咨询中国区业务负责人倪柏箭介绍说。


他表示,《指引》文件的印发,为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提供了更加开放包容且细化明确的指导,为发展科技、鼓励创新,为促进企业长期发展、提升企业长期价值打开政策空间。“央企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必将提速。”他表示,《指引》的发布将有利于提升股权激励的实施效率和规范性,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能力,为公司注入发展动力,为国企改革助力。


责任编辑:陈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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