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扣增加,预缴减少,应届毕业生缴纳个税可即时享受当年至今的累计减除费用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邵未来 发布时间:2020-08-05 15:13

摘要: 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最新的个税优惠政策,让近期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到了一波税收红利。根据国税总局的公告,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多位业内专家解读称,新政策对个税扣缴政策有了进一步优化,也有助于在前期降低纳税人资金压力。


7月就业可累计扣除3.5万元


小任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经过多轮的面试后,她进入了一家金融公司工作。上个月,她拿到了公司发放的人生第一笔工资薪金。


以小任为例,她月薪扣除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后是8000元。如果按照原来的个税政策,她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元减去减除费用5000元,再乘以适用税率3%即90元。之后的8月至12月,每个月的个税都是90元。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可以享受7月份之前6个月基本减除费用扣除额度即5000??6=30000元,多缴纳个税可以申请退还。


而新政策出台后,小任的减除费用不再是5000元,而是前面7个月累计的3.5万元。据此,7月份小任无需缴纳个税。不仅如此,随后几个月小李基本都不用缴纳个税。


据企业财务称,对于7月份以前根据原来算法多扣除的个税,公司会在之后退还给员工。


实习生劳务报酬可用累计预扣法


公告中的另一条则是针对实习生的。公告指出,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比如,学生小张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


记者发现,如果按照此前的算法,学生小张需要预扣预缴的税款为(3000-800)??20%=440元。这样一来,小张可以少预缴440元。且如他年内再无其他综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汪蔚青表示,以前在校大学生实习取得的实习津贴,是按照劳务费预扣预缴个税,还是按照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现在,有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可以让实习生少预缴个税。


预扣的多了,预缴的少了


汪蔚青指出,公告发布以前,刚入职的大学生只有到第二年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全年6万元的减除费用,多缴纳的个税可以申请退税。而现在,就可以扣除从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从而减少了预扣预缴的个税,降低了个人的资金压力。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告诉记者,新政是对个税扣缴办法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优化。“这与今年两会期间部分代表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有关,税务总局也迅速研究落实改善。此次公告主要表述了两种情况下的纳税人,一是初次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的纳税人可以足月扣除,二是在校大学生实习可以采取累计预扣法。”


他说,这个看似复杂的政策,简单来讲就是这两种情况下,“预扣的多了,预缴的少了”。“个税汇算清缴及其系统性改革是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循序渐进地持续性优化。”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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