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将人才称号与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来源: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0-12-19 11:01

摘要: 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收入水平,不将人才称号与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12月18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意见》提出要树立正确的收入分配导向,要求高校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精神和物质激励结合、岗位职责和收入水平匹配,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收入水平,不将人才称号与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教育部人事司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推进人才计划改革,目标就是强化人才计划的战略性、系统性、基础性建设,实现人才计划实施的重心转移,激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履行特定岗位职责、作出创新性贡献。具体包括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精简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对原有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二是强调在相同层次人才计划实施中,高校要避免重复推荐人选,同一人才在计划支持期内只能获得一项。三是要求认真检视正在实施的人才计划,明确定位,完善制度,依法管理。四是提出对人才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实施成效不佳、重复支持、没有实质性支持举措的要及时终止。


该负责人指出,为强化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的责任与使命,引领广大人才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承担任务、发挥作用,《意见》从加强岗位管理的角度对高校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对人才称号获得者的合同管理,建立健全中期履职报告、聘期考核制度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二是提出要健全兼职兼薪管理制度,加大对人才“双聘”“多聘”情况的监管力度。三是完善人才称号退出机制,实现人才计划能进能出。四是强化支持期概念,提出对支持期已结束的,原则上不再使用相应人才称号,确需使用的要标注支持期。


该负责人指出,为规范高校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的具体举措。一是要求高校精准提出人才招聘和引进岗位需求,不将人才称号作为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二是提出要统筹用好国内外人才资源,不将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三是强调严格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招揽和引进人才,不得招揽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同时明确人才成果归属问题,要求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四是强调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东北地区挖人才;要合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前期培养投入补偿机制。五是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该负责人还指出,为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营造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氛围,《意见》提出一系列培养支持各类人才的举措。一是坚持分类施策。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人才提供应有的支持,搭建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需求的发展平台。二是结合高校实际。强调要统筹考虑人才称号获得者和其他高层次人才,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对在支持期内的人才称号获得者,按照政策和合同约定落实配套的条件保障;对其他人才,健全针对性、普惠性支持措施。三是重视青年人才。强调要加大对青年优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力度,提供长期稳定、丰富多元的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人才评价是影响人才发展的指挥棒。《意见》着眼于改进“三评”工作,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打造有利于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创造的生态系统。一是在教学评估和学科评估方面,提出要坚持对师资队伍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不将人才称号和数量作为评价的直接依据,减少评价结果与学术资源配置直接挂钩。二是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方面,提出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放在首位,突出教育教学成效,强调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和考核周期,优化评价标准和方式,合理运用综合评价、分类评价、代表性成果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科学开展评价。三是在各类学科基地评估、学位点申报、项目评审、评奖评优方面,提出要建立与其特点相适应的评价指标体系,不得将是否获得人才称号或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或评价的重要内容,有关申报书中不设置填写人才称号相关栏目。


该负责人强调,在人才激励方面,仅仅依靠“帽子”定薪酬待遇,会导致人才争“帽子”、拼“头衔”,无法潜心研究,安心育人,同样也会影响一部分无“帽子”人才创新创造的积极性。为此,《意见》提出要树立正确的收入分配导向,要求高校坚持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精神和物质激励结合、岗位职责和收入水平匹配,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收入水平,不将人才称号与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同时,强调要统筹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收入分配水平,切实解决有无“帽子”人才收入差距过大、外引内培人才待遇不平衡等问题。


该负责人最后指出,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人才称号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有关方面共同努力、协同推进。《意见》强调,各地各部门各校要深入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方案,逐项抓好落实。要严格对照《意见》要求,抓紧修订完善有关制度文件,建立长效机制。此外,从3个方面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净化外部环境。要求舆论引导要注重宣传人才的业绩贡献,不发布关于人才称号的名单、统计、排行,不引用和宣传相关报告和排行,为人才称号热降温。二是加强使用监督。要求高校定期开展自评自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对违规行为及时纠偏纠错。三是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要求高校党委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人才的全面把关,强化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对人才的联系服务和关心支持。


责任编辑: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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