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情劳动合同纠纷何解?员工与公司换位思考或许是一个办法

来源:浙江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2020-05-26 10:04

摘要: 员工不“忧酬”, 公司别“烦薪”,换位思考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一边是拿不到工资的员工,一边是资金紧张的企业,疫情面前谁的日子都不太好过。日前,浙江嘉善、海盐的法院都遇到了因此而打官司的双方。最后,双方是如何解决的?


27名员工与“老东家”握手言和


基于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4月,嘉善某纺织公司成功转型,目前正在进行口罩原材料生产,经营状况蒸蒸日上,各项工作也慢慢步上正轨。


可是,公司没有想到,原来纺织公司的27名员工突然跑到嘉善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支付工人工资,涉案金额达到了70多万元。


“法官,公司拖欠我们的工资一直不发,你们得帮帮我们。疫情期间,我们无法出门打工,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员工们长吁短叹。


对于刚刚恢复生产、稍有点起色的公司来说,27名员工的起诉无异于当头棒喝。


员工急于讨薪,公司急于复工生产,如何做到保护合法权益与支持复工复产两全其美?这对法院来说也是一次有关平衡的考验。


很快,嘉善法院决定一边向企业了解经营状况和解决欠薪的打算,鼓励和支持复工复产;另一边则了解工人的工作生活情况,鼓励其走出困境,同时劝导他们换位思考,理解特殊时期企业复工复产的实际困难。


经过努力,最终,27名工人和公司握手言和,双方达成了分期支付结欠工资的调解协议,并且进行了总计金额76万余元的司法确认,让工人既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又缓解了企业的欠薪压力,助推企业进一步复工复产。


两名“Tony老师”工资有了着落


无独有偶,近日,海盐法院也成功化解了一起涉疫情劳动合同纠纷,用工方与两名员工达成调解协议,分别支付给两名员工薪酬及经济补偿金6500元和3500元。


这两名员工分别是小刘和小崔,他们本在海盐某理发店工作,疫情发生后,理发店自今年1月底就停止营业,直至3月初才恢复。


让小刘和小崔生气的是,老板只发了他们1月份的部分工资,原本答应的2月份基本工资和3月份的半个月工资一直未发,两人吃饭、交房租都不够,日子过得捉襟见肘,多次催老板发工资,老板也是一拖再拖。


今年4月,两人向海盐法院起诉,要求理发店支付薪酬、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金,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受理案件后,法官联系了理发店老板,老板表示也很无奈。“我愿意支付他们薪酬,只是因疫情原因,理发店经营惨淡,还要支付工人工资、房租、水电费等,花钱的地方太多了,所以还没办法及时足额支付他们。”


法官当即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在向双方当事人讲清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劳动关系问题政策的同时,希望双方能够综合考虑理发店经营状况、劳动成果、员工生活需要等因素,相互体谅。


最终,小刘、小崔和理发店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根据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通讯员:钱姬霞,善筏,彦明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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