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发挥“全员、全程、全情”调解模式,主动运用互联网手段依法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劳动权益。自2月3日以来,已通过网络成功调解6起、仲裁审理9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待遇25.4万元,使劳动争议化解无隔离、更畅通。
江干区仲裁院针对无法开庭、不便当面调解的实际情况,动员全员参与,延伸网络调解触角,重点解决“不愿调”“调不好”等难题,采取“尽调则调,裁调并重”原则,依法全力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置。
在调解前,积极联系网络公司技术人员在网端、现场做好双重不间断保障,确保仲裁网络庭审、调解的软硬件需求。充分借鉴学习互联网法院庭审细则,研究拟定仲裁案件网络庭审、调解规则和纪律,全程贯穿,织密网络调解脉络,将网络调解、庭审中的身份确认、转账确认、视频撤诉等环节都进行明确规范,全程录影。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快速制作法律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同时,江干区仲裁院全面推行“不见面”服务,对提交仲裁申请、开庭咨询等业务办理方式进行多样化拓展,开通“绿色”邮箱,定人定责不间断查看接收各类申请,并做好登记回复。
疫情期间,江干区仲裁院还针对区域疫情及案件办理时效,提前筛选出多个当事人在湖北、温州等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案件,专门指定业务骨干优先进行网络调解。其中,2起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至今尚在湖北隔离,但调解成功的法律文书已通过互联网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