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可认定工伤

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李昱霖 发布时间:2020-02-16 09:54

摘要: 基于当前抗击疫情的特殊情况,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延长至60日。

河北省人社厅近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工伤保险工作方案,对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


方案明确,应对新冠肺炎工伤保险工作,河北将开辟工伤认定绿色快速通道,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对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在3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基于当前抗击疫情的特殊情况,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可延长至60日。


河北还将开辟待遇支付绿色快捷通道。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切实做好资金保障,确保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在履行工作职责中感染新冠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并已确诊的,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开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快捷支付的绿色通道,利用全省医疗费用联网直接结算系统,确保其方便快捷享受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责任编辑: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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