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公司劝辞不成竟解雇?违法!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马永卿,崔蔚 发布时间:2019-12-12 08:48

摘要: 如果确实如沈女士所反映的那样,那奉劝该公司立即停止这样的侵权行为。

女职工进公司工作几个月后发现怀孕了,告知公司后,先是被劝辞,后又被威胁解雇。日前,职工沈女士向本报求助,希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沈女士反映,自己于今年7月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工作。因为觉得自己学历一般,三十出头的年纪,结了婚却还未生育,能被心仪的公司录用她很开心。进公司后,她工作特别卖力,领导交代的工作,不管是不是分内事,都尽力去做,一个人几乎干了两个人的活儿。沈女士对同事也很友好,同事有困难也乐于相助。不过,公司也有一些让她不太满意的地方,一是公司一直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另一个就是没有为她缴纳社保。但是因为入职时,公司人事经理曾经和沈女士说过,她并不十分符合公司的要求,所以先试用,看看能力如何。所以,即使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合同,沈女士也不敢提。11月中旬,她突然觉得身体不适,检查后得知,自己竟然已经怀孕一个多月。想到今后生育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沈女士便主动将此事告知部门经理,并提出希望公司能尽快为其缴纳社保。谁知,仅过了两个星期,她就被公司人事部约谈,说因为她有违纪行为,所以要辞退。一番询问后沈女士才知道,所谓违纪,是一个项目出了点问题,而且那个项目并不是她的分内事,是同事来不及做,领导让她有空协助一下。更关键的是,出错的也是那位同事,与她没有关系。她向人事经理做了解释,但是人事经理说,公司也知道她不是主要责任人,所以决定不追究,由她自己辞职走人。沈女士当即表示,不会辞职。人事经理说,那公司只能解雇她了。


 

上海市汉盛律师事务所袁永斌律师表示,如果确实如沈女士所反映的那样,那奉劝该公司立即停止这样的侵权行为。因为违法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首先,单位以违纪为由解雇职工要合法合理合情。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依据该条解除违纪职工还要有很多要件,例如要有内容程序皆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要有公示或让职工签字知晓,要依据规章适度处理,更要职工有确实的违纪行为……其次,单位不当解除应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等处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予以撤销。最后,单位违法解除如成立将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袁律师还指出,公司还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如果公司拒不纠正,沈女士收集证据后,可以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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