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制施行后,农民工权益保障有什么变化?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赵竺安 发布时间:2019-12-11 10:20

摘要: 近日,劳权周刊请来素以研究建筑业劳动争议著称的上海百林司律师事务所夏湧律师,由他解答相关问题。

最主要的是劳动者身份的转变。以前,包工头雇佣劳动者,由于是个人用工行为,双方之间无法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工人应配合有关部门和所在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场作业前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基本安全培训。


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建筑业农民工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拥有了劳动合同制身份,才能进场施工。而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包工程者不能再以个人的名义,而应当是合法注册、运营的公司。这一规定从客观上制约了“包工头制”用工方式。


农民工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后,一旦出现欠薪、工伤等问题,原先那些互相扯皮、推诿就有据可依,缴纳社保费、公积金等问题也会在合同里明确,从而得以解决。


有了劳动合同,建筑企业应按照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按月足额直接发放给建筑工人,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


工资发放形式的改变,将原先年底结账改为按月发放,这给及时发现欠薪问题、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创造了条件。

摄 影:朱擎
责任编辑: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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