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主要的是劳动者身份的转变。以前,包工头雇佣劳动者,由于是个人用工行为,双方之间无法建立正常的劳动关系。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工人应配合有关部门和所在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场作业前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基本安全培训。
也就是说,从今年开始,建筑业农民工必须先签订劳动合同,只有拥有了劳动合同制身份,才能进场施工。而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分包工程者不能再以个人的名义,而应当是合法注册、运营的公司。这一规定从客观上制约了“包工头制”用工方式。
农民工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后,一旦出现欠薪、工伤等问题,原先那些互相扯皮、推诿就有据可依,缴纳社保费、公积金等问题也会在合同里明确,从而得以解决。
有了劳动合同,建筑企业应按照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按月足额直接发放给建筑工人,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开相关信息。
工资发放形式的改变,将原先年底结账改为按月发放,这给及时发现欠薪问题、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