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在劳权话题中,算得上是被讨论得最多、持续时间最久的话题之一了。从市场经济开始,欠薪就存在于不法企业之中。为了根治这个顽疾,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各种法律条款和行政措施,甚至动用了刑罚。在大环境的集体关注和逐步净化过程中,欠薪顽疾正在缓解,却仍始终无法“治愈”。
欠薪的问题怎么才叫“治愈”?有人说,从职工拿到钱的那时候起,也有人说,从市场上不再有欠薪事件发生时算起,而我却认为,欠薪顽疾一旦“发生”,基本很难“治愈”,因为,欠薪欠下的不只有钱,还有职工维权的时间,以及对市场保有的基本信任。
遭遇欠薪之后,有哪些维权途径?这个问题,只要稍许对劳动法律有些了解的人都知道,可以向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可以向仲裁申请,向法律起诉;企业拒不执行,可以申请支付令,等等。然而,很多职工仍旧喜欢采用媒体投诉、职能部门信访,甚至过激手段,因为他们知道,要拿回工资就得打赢官司,少说也要等上好几个月,而已被欠薪许久的他们,等不起,欠薪欠下的钱能否讨回还是个未知数,花掉的时间成本却是板上钉钉的了。
遭遇过欠薪的人,在下一次就业时都会额外留意工资发放情况,以及是否写入劳动合同等文字保障,这就是俗话说的,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之所以会有如此反应,深层次的原因是,他对企业管理、对人的基本信任少了。原本,工资发放就是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就劳动等价替换的一种承诺,欠薪不仅是对这个承诺的破坏,也是对劳动者和企业间建立的信任的一种消耗。
欠薪欠下的工资,尚可通过司法途径,重新要回来,因此丢失的时间和信任,如何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