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发布4项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制度创新成果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美慧 发布时间:2024-03-29 18:08

摘要: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4项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制度创新成果集中发布。


3月28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2024年一季度发布会举行。会上,示范区集中发布了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领域探索形成的4项制度和实践成果。


据了解,这4项成果分别为“跨域统一生态环境准入制度”“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量化评估机制”“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以及“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及生态共建机制”。


其中,“示范区跨域统一生态环境准入制度”是为解决示范区两区一县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不一致、产业准入要求不统一、部分省界区域“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不能有效衔接等问题而生,《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发布后成为示范区各地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区域开发、项目建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统一量化评估机制”通过构建涵盖社会经济影响、生态环境状况、生态服务功能、调控管理等四个方面的生态环境调查评估指标体系,统一两区一县生态环境质量评估的内容、尺度和方法,解决两区一县评估要素单一、评估指标不统一的问题。


“示范区跨界饮用水水源地共同决策、联合保护和一体管控机制”主要包括完善水源地保护协作机制、加强跨界水源地联保共治、推进监控预警能力建设、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应急联动机制、推动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等七方面内容,致力于解决示范区内饮用水水源地之间存在的边界衔接不顺等问题;“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防联控、协同治理及生态共建机制”则聚焦重点跨界水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关键问题,明确协同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等5项工作机制,以项目化、清单化形式统筹推进跨界河湖生态治理。


据介绍,这4项制度创新成果是示范区建设四年多来针对跨区域共保联治普遍性问题、重难点问题所进行的有效探索和经验总结,已经具备较好的实施成效,可为全国其他重点地区推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提升绿色创新能级提供可借鉴的范本。


头图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成果2024年一季度发布会现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供图

责任编辑: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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