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再上热搜!如果你不幸遭遇,该如何保护自己?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郭娜 发布时间:2022-01-21 17:08

摘要: 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为家庭暴力。

1月19日,网友晒视频爆料,陕西咸阳一男子家暴妻子,引发关注。20日凌晨,男子所在公司发表声明,对男子予以停职,当地妇联、公安机关也介入调查。家暴不是家务事,一旦遭遇家暴怎么办?如何维权?上海有什么救济方式?劳动报记者整理了一份自救清单。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构成家庭暴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证据对证明有家庭暴力事实或现实危险具有重要作用。


律师:面对家暴,受害方可以安装必要监控设备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陈琼珂律师告诉记者,“家庭暴力”的发生大多发生在私密的场所,从搜集证据的角度分析说,无利害的第三人证人证言较难获取,而作为受害方和施害方的争议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再加上实践中也不排除夫妻之间偶发的肢体冲突,因此这给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增加了很大的事实认定难度。


“受害者第一次遭受家庭暴力时就必须引起高度注意。要第一时间报警,为将来的家暴认定打下基础。”同时,陈琼珂律师建议,面对家暴时,受害者可以在客厅或房间内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以防不时之需。另外,家暴不仅仅存在于夫妻之间,不仅仅由男方实施,亲子、兄弟、姐妹之间的家庭暴力也应对受到重视。


陈琼珂律师还提醒说,家庭暴力除了身体暴力外,还包括精神暴力。2020年最高院发布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涉及精神暴力的案件。该案例中,因不满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男方不断通过短信用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女方实施精神侵害,自收到起诉材料后,更是加大了恐吓的力度和频率,甚至扬言要杀害女方全家。后女方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男方骚扰、跟踪、接触女方及其家人。


全国妇联权益部发布《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


事实上,为了帮助受害人树立证据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全国妇联权益部日前组织编写了《家庭暴力受害人证据收集指引》。受害人要收集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和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包括以下重点提要:

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包括: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受害人出具的告诫书;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2.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受害人如果曾经到这些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3.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花费票据等。


4.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照片、录像。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


6.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7.证人证言、未成年子女证言。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等作证。


8.受害人的陈述。自己叙述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


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受害者还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家暴案件中,司法部门会建议受害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反家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法院发出的,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上海多家法院建立了家暴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审理案件。据了解,虹口区法院在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开通人身安全保护令快速通道,为涉家暴案件的妇女儿童受害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立案审理等一站式涉诉维权服务。目前,每件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审结不超过48小时。区法院出具的每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均送达妇联和社区,经妇联家事调查员回访调查,申请人均表示未再有新的暴力发生。


静安法院也开通了绿色通道,对社区内发生的家暴案件及时处理,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帮助。除依法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对受害方进行心理疏导。



责任编辑:胡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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