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发文,要求灵活安排带薪休假推动错峰出行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叶佳琦 发布时间:2019-12-12 16:38

摘要: 鼓励进行错峰旅游,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12月12日,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改善节假日旅游出行环境促进旅游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指出,鼓励进行错峰旅游,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鼓励用人单位在年初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统筹安排当年休假,优先考虑子女上学的职工在寒暑假的休假安排。


完善交通基础设施,优化出行环境


《意见》指出,要提升高等级公路网通行效率。提升高速公路配套服务功能。完善高速公路与景区连接路建设。健全公共交通配套服务。节假日期间在机场码头、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换乘站等重点地区加开临时接驳交通,有效提升主要旅游交通枢纽集散能力。


提高热门景区公共交通的可达性和便捷性,节假日期间优化公共交通运力供给,探索建设旅游交通公共平台,推动景区门票与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服务,引导游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加快景区道路设施建设,根据需要增加4A级及以上景区出入口开放数量。


提升旅游景区管理水平,优化出游体验


《意见》指出,要实施景区流量控制和门票预约制度。统筹考虑景区文化自然资源保护要求和游客游览安全,推动逐步建立实施景区门票预约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在符合安全保障等相关条件的基础上,适当延长游览开放时间,鼓励开发夜间游览项目。


大力发展“智慧景区”。提升智慧产品开发水平,鼓励智慧景区建设,充分运用虚拟现实(VR)、4D、5D等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立体、动态展示平台,为游客提供线上体验和游览线路选择。


探索节假日景区车辆进入预约管理。通过预约通行管理措施,引导游客出行向公共交通转移。通过提示标牌、诱导屏及媒体全方位宣传,告知自驾车进入景区需要预约通行。在旅游不受较大影响的前提下,结合往年景区统计分析,合理确定预约配额。综合采用微信、手机APP、景区官网等多渠道提供预约服务。


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推动错峰出行


加快推动落实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对履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负主体责任。工会组织对维护本单位职工带薪休假权益负主要责任,将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纳入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事项,定期向本单位职工进行报告和说明。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人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完善带薪休假相关制度建设。鼓励进行错峰旅游,引导、鼓励职工和其所在单位更加灵活地安排带薪休假。鼓励用人单位在年初结合工作需要和职工休假意愿统筹安排当年休假,优先考虑子女上学的职工在寒暑假的休假安排。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在保证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各地可以结合气候环境等情况统筹寒暑假时间,制定出台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的办法,引导职工家庭在适宜出行季节带薪休假。加强用人单位休假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岗位AB角制度,不断完善职工休假保障制度,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责任编辑:包璐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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