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盐、少油、少糖!“新国标”撬动风靡南北的580亿“辣条”江湖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陆燕婷 发布时间:2019-12-12 17:17

摘要: 新国标统一标准,“辣条”生产需少盐、少油、少糖,也更健康。

学校门前小卖部、到商场专卖店,有一种叫做“辣条”的小食品,可谓风靡大江南北。有数据显示,国内目前有面筋食品、辣条厂家1千余家,产值高达580多亿元!然而,风靡大江南北的“辣条”也素有“南北之争”,对其生产标准一度没有定论。


记者了解到,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调味面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首次明确了“辣条”类食品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未来,“辣条”生产需少盐、少油、少糖,也更健康。


“辣条”江湖暗流涌动


“辣条”虽然好吃,但却十分重口味。不少消费者在网络上可以看到花式视频,将辣条放在纸巾上,用筷子碾压,挤出浓厚的油脂。而在上海,“辣条”这样的小零食在沪上便利店、或是超市里都能买到。


各地对“辣条”食品中使用添加剂的要求不一,一度被消费者戏称为辣条标准“南北之争”。例如,南派辣条驻地湖南平江,以玉峰食品为代表,出台了湖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湘式挤压糕点》,以“挤压式糕点”定义本派风格;北派辣条老家河南郑州,掌门的企业为卫龙,为辣条专门制定了河南省地方标准《调味面制品》,食品添加剂参照糕点、膨化食品类执行。看上去由不同门规评定的辣条江湖,实则暗流涌动。


2016年11月24日,宁夏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表示,生产企业为漯河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卫龙”调味面制品因检出甜蜜素,被列为不合格产品。如按照宁夏的地方标准,辣条为方便食品,不得添加甜蜜素,而依据河南省地方标准,辣条执行糕点类标准,允许限量添加甜蜜素。


而2018年9月,当时的湖北省食药监局发布的一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显示,卫龙、谢博士、小鹏食品、香铛铛、钟芹辉等多款“辣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均被检出不得使用的添加剂。而作为“辣条”的龙头企业,卫龙则回应称,按照生产地河南省的标准,其生产的产品完全合格。


“辣条”的添加剂使用,到底应当按照河南省的要求,“参考糕点类、膨化食品类相关国家标准”,还是应当按照湖北省的要求,“纳入‘方便食品’进行管理”?当时一度引发辣条标准的“南北之争”。


统一标准可高效监管


记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从统一“辣条”类食品分类、加强原辅料和生产过程管控等六个方面提出监管要求。


根据《公告》,首次明确了“辣条”类食品要统一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公告还要求辣条生产企业改善产品配方,降低辣条中盐、脂肪、糖含量,其中还提到:一是生产企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二是食品名称低俗、误导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三是标签标识的信息不得误导消费;四是要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降低其中盐、脂肪、糖含量等。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告》不但统一了标准,还旨在提升辣条产品的营养健康水平。各地教育、卫生、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健康饮食习惯。


凡与此不一致的,应当于2020年1月31日前调整到位。可以说,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公告,在事实上终结了辣条标准的“南北之争”,便于各地统一标准,进行更高效的监管。


责任编辑:罗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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